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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佛顶首楞严经》(162)

《原文》如是嗅气,冲息:则能为质、为履;
《原文》冲见:则能为火、为炬;
冲听:则能为没、为溺、为洋、为沸;
冲味:则能为馁、为爽;
《原文》冲触:则能为绽、为烂、为大肉山、有百千眼,无量咂食;冲思:则能为灰、为瘴,为飞砂砾,击碎身体。
《注解》《三者嗅报,自己以鼻子,贪香气,招至恶业,贪香味触,造恶或者杀生,追求香气,生恶念无量,嗅到臭气,生骂言,生嗔恨,》
《以鼻子造恶业无量,今堕地狱受苦,招引恶果,此嗅业恶力所牵,则临终时,先见毒气,充塞远近,亡者神识,从地涌出,入无间狱。》
《注解》《发明二种相,一者,通闻一切,被诸恶气,熏极心扰,二者,塞闻不能嗅闻,气掩不通,闷绝于地。》
《如是嗅气,当你呼吸时,臭气入心脏物堵心,不通极大痛苦,脏物履进呼吸道,当你用眼见事情时,所见到的是为火、为大火炬,》
《当你用耳朵听事情时,只能听到被淹没痛苦声,为溺、为洋、为沸,一切诸受苦声音,》
《当你用舌尝味时,只能,馊味无味,当你的身体,有触感时,只能是,绽、为烂、为大肉山、有百千眼,无量咂食,诸苦痛苦感,》
《当你的想,思维事情时,则成为灰、为瘴,为飞砂砾,击碎身体。六根所动,全是诸苦。》
《原文》四者味报,招引恶果:此味业交,则临终时,先见铁网,猛焰炽烈,周覆世界,亡者神识,下透挂网,倒悬其头,入无间狱。
《原文》发明二相:一者吸气,结成寒冰,冻裂身肉;二者吐气,飞为猛火,焦烂骨髓。
《原文》如是尝味历尝:则能为承、为忍;历见:则能为然金石;历听则能为利兵刃;
《原文》历息:则能为大铁笼,弥覆国土;历触:则能为弓、为箭、为弩、为射;历思:则能为飞热铁,从空雨下。
《注解》《四者,贪各种味,所造恶业,堕于地狱,招引恶果:此味业交,则临终时,先见铁网,猛焰炽烈,周覆世界,亡者神识,下透挂网,倒悬其头,入无间狱。》
《注解》《发明二种相,一者,吸气,当你习气时,结成寒冰,冻裂身肉,二者,吐气,当你吐气时,飞为猛火,焦烂骨髓。》
《如是尝味历尝,当你尝味时,则成为肚肠,撑破痛苦,要以忍受,诸苦为尝,当你以眼看东西时,看到的都是金石,》
《当你耳朵听事时,听到的全是,刀枪互相利刃声,当你一呼吸时,变成为大铁笼,弥覆国土,》
《当你身体所触时,则能为弓、为箭、为弩、为射攻击身体,痛苦不堪,》
《当你用思想时,则能为飞热铁,从空雨下。撞击身心,受苦无量,堕落地狱世间,六根所动,都是无量痛苦。》
《原文》五者触报,招引恶果此触业交,则临终时,先见大山,四面来合,无复出路。亡者神识,见大铁城,火蛇、火狗、虎、狼、狮子,牛头狱卒,马头罗刹,手执鎗茅,驱入城门,向无间狱。
《原文》发明二相:一者合触,合山逼体,骨肉血溃;二者离触,刀剑触身,心肝屠裂。
《原文》如是合触。历触:则能为道为观、为厅、为案。历见:则能为烧、为爇; (责任编辑:辉煌者)